110年元月底台灣總人口數約為2,354萬人,而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約有380萬人,佔總人口數的16.15%。而據國發會的研究,台灣總人口數在109年元月達到最高峰的2,360萬人後即出現死亡交叉,出生數開始低於死亡數,人口轉呈負成長,預估2025年台灣就會進入超高齡社會,65歲人口占比將超過20%,到了2034年,台灣一半以上都是中高齡,超過50歲。
2019年12月4日立法通過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(以下簡稱:本法),2020年12月4日公告實施,為台灣第一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就業促進專法。本法第一條明示立法目的,即:「為落實尊嚴勞動,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,促進高齡者再就業,保障經濟安全,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,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,建構友善就業環境,並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,特制定本法。」係為解決中高齡者持續就業,與高齡者再就業之社會議題。
本法第33條規定: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依法退休或年滿55歲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,其必要時得指定或委託相關機關團體推動。應辦理的事項,包括:
- 區域銀髮就業市場供需之調查;
- 銀髮人力資源運用創新服務模式之試辦及推廣;延緩退休、友善職場與世代合作之倡議及輔導;
- 就業促進之服務人員專業知能培訓;
- 銀髮人才就業服務網絡資源整合平台工作事項之輔導及協助。
為中央政府推動銀髮人才就業服務的工作項目。
台灣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衍生而來的勞動力不足,青年較晚進入勞動市場、中高齡者提早離開勞動市場的勞動力參與率下降等問題。如何讓中高齡者穩定留在就業市場,活化及運用中高齡者的勞動力,將是化危機為轉機的重要課題。
透過提升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勞動參與率,將同時達到促進高齡長者活力老化、支撐高齡者經濟安全與生活品質、增加高齡者就業率、保障高齡者勞動條件、促進世代合作、填補超高齡社會所缺乏的勞動力、解決老人貧窮與兩代同貧問題等效果。尤其與國際高齡議題接軌,繼承世界衛生組織於2002年提出之「活力老化政策架構」,主張從「健康、參與、安全」三大面向,提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。「健康」即透過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,降低身障、慢性病、過早死亡的發生。「參與」即長者的社會參與,高齡者再就業或者志願性服務。「安全」涉及高齡者在社會、經濟和身體安全的需求。透過就業促進,讓活力老化的觀念得以實現。